污蔑中药会犯法?北京拟定条例惹争议

近日,北京市政府发布了本地《中医药条例》草案,并向市民征求意见。草案提出,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诋毁、污蔑中医药,否则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。中医药的疗效长期饱受社会各界争议,政府强势介入挺中医文化,引发公众不满。

北京市卫健委发布的这项草案的第三十六条提出:“任何组织或者个人......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行为诋毁、污蔑中医药。”第五十四条则提出:“诋毁、污蔑中医药......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,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”

科学政治化?

消息一出,海内外网友就炸开了锅。一位微博用户留言说:“科学都是经得起质疑的,中医不能被质疑,所以中医不是科学。”另一位微博用户调侃说:“国粹!领导先用!”

在海外社媒平台推特上,针对这些条文的批评更是纷至沓来。前中国央视评论员、调查记者王志安发推说,中医药有效与否是个科学问题,试图通过立法方式来解决实属荒谬。还有推友引述了中国近代文学家鲁迅的《呐喊》自序中的这样一段话:“我还记得先前的医生的议论和方药,和现在所知道的比较起来,便渐渐的悟得中医不过是一种有意的或无意的骗子。”该网友试问,鲁迅算不算是在诋毁、污蔑中医药?

前上海外科医生、纽约州执照针灸师何岸泉说,作为一种市场化商品,中医药的疗效理应接受大众监督。

“如果把中医药视为一种医学治疗手段的话,政府确实不应该出台条例来限制消费者。不管他们是出于治病还是强身健体,用政府条例强推使用者的感受显然是不妥的。”

对于舆论的广泛质疑,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的一位负责人日前对《新京报》说,这项草案的条文遭到了误读。他表示,网友所说的“质疑”与“诋毁、污蔑”是两个概念,质疑并不意味着就要被处罚,而诋毁、污蔑也并非就要被判刑。他还指出,结合对反馈建议的综合评估,他们不排除将会修改或删除相关条文的可能。

尽管如此,仍有一些网友担心,“诋毁、污蔑”的认定具有很强的主观性,这很可能会成为又一个用于构陷当事人的“口袋罪”。

美国独立政治学者、中医药文化爱好者顾为群说,中医药已经经受了数千年时间考验,其功效自在人心。

“在不受政府管制的情况下,中药已经存在了几千年了。经过广大人民的亲身体验,中药是能在不断的市场竞争中存活下来的。”

《北京市中医药条例(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)》中的部分条款(法科生之家)

让人想起鸿茅药酒

这些草案条文让不少人回想起了轰动一时的鸿茅药酒事件。2018年初,广州医生谭秦东因在网上发表了一篇批评中药药酒鸿茅药酒的帖子,被其生产厂家所在的内蒙古警方跨省抓捕。四个多月后,谭秦东发布道歉声明,这家药企随后才撤销了报案及侵权诉讼。

这起事件引发了公众对中医药文化、企业问责制和地方保护主义的思考。作为对这些草案条文的回应,有网友近日甚至贴出了谭秦东的照片,以示抗议。

美国医学专家何岸泉说,这些条文从某种程度上反映出,北京当局近年来为弘扬中医药文化而颇下功夫,这背后有多种原因。

“从毛泽东时期开始,政府就一直提倡中西医结合。这是一个国策,那么习近平要把它传承下去。另外,中医药也是一个庞大的、非常重要的产业。从中国传统文化上看,我认为喜爱中药的人群远远大于质疑中药的人群。”

据悉,这项草案的征求意见期将于本月28日结束,市民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件反馈意见。该条例预计将于9月出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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